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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40/2020-0000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核服务指南  成文日期  2020-10-28
 公开日期  2020-10-28  发布机构  罗庄区行政审批局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核服务指南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和时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核

(二)实施(受理、审批)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

在罗庄区区域内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7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五)办理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7年3月修订)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六)申报要求

(一)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的时间、路线,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许可;

(二)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三)须持有道路养护单位出具的城市道路、桥梁所承载的荷载或在特定范围内许可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材料

1.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核申请表;

2.通行时间和行驶路线、防护措施及处置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3.对桥梁安全的影响评估报告

(八)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

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局)217-222窗口(科室)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7号-222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267233

二、批准流程

(二)受理

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查: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规定要求,并出具审查意见;决定:对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核准;不符合标准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批准决定书》。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0539-8267230

网络查询网址:http://lylzzwfw.sd.gov.cn/lz/public/index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

三、法律救济

(一)监督举报方式

1、现场监督投诉: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号办公室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280567

(二)行政复议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二路与教育巷交汇国防教育中心4楼408室行政复议应诉科。

电话:0539-8243556

(三)行政诉讼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审判楼4楼413室。

电话:0539-826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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