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检查事项 |
抽查检查对象 |
抽查检查内容 |
实施层级 |
1 |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 |
校外培训机构 |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内容等进行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抽查检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校外培训机构与参训学员或家长签订《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从教人员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公示;培训教材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是否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上课时间是否与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冲突;培训课程的时段安排是否有违规情况(义务教育学科类)。 |
县(市、区)级 |
2 |
对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
招生考试机构、考点、高校、印制单位、评卷单位 |
教育招生考试命题、试题印制保管、考试组织、评卷统分、录取安全等情况。 |
省、市、县(市、区)级 |
3 |
学校采光照明检查 |
中小学校 |
教室灯具安装规范情况,课桌面和黑板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光源色温等指标的达标情况等。 |
省、市、县(市、区)级 |
4 |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学校絮用纤维制品检查 |
各类学校 |
随机抽取配备目录要求的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对学校的装备质量、装备条件、装备管理、装备应用及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学生服、学校絮用纤维制品招标、采购及管理情况;学校建立并执行絮用纤维制品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情况、学校絮用纤维制品的产品标识是否规范及产品质量状况。 |
市、县(市、区)级 |
5 |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检查 |
普通中小学 |
中小学办学行为:检查中小学校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是否使用未定审定教材,是否存在超出省定目录推荐教材教辅、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是否按程序组织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
市、县(市、区)级 |
6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
体育高危游泳项目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
许可证办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证件公示情况;安全说明、警示情况;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其他内容。 |
省、市、县(市、区)级 |
7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
体育高危滑雪项目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
许可证办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证件公示情况;安全说明、警示情况;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其他内容。 |
省、市、县(市、区)级 |
8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
体育高危潜水项目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
许可证办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证件公示情况;安全说明、警示情况;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其他内容。 |
省、市、县(市、区)级 |
9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
体育高危攀岩项目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
许可证办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证件公示情况;安全说明、警示情况;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其他内容。 |
省、市、县(市、区)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