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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19-0000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沂河主城区段重要水域违法违规涉渔活动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6-15
 公开日期  2019-06-1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罗政办发〔2019〕23号  有效性  有效中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沂河主城区段重要水域违法违规涉渔活动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发〔2019〕23号


盛庄、高都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罗庄区沂河主城区段重要水域违法违规涉渔活动集中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5日


罗庄区沂河主城区段重要水域违法违规涉渔活动集中整治方案


为加强我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防治水污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涉渔活动,经研究决定,集中利用15天时间,对我区沂河主城区段重要水域违法违规涉渔活动进行整治。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有序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工作落实年”、市委“改革推进年”“工作落实年”和区委“高效落实年”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水域、重点环节,依法严厉整治对渔业资源、生态环境破坏大,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保障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沂河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整治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坚持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坚持联合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清理涉渔“三无”船舶以及绝户网、迷魂阵、地笼等违规网具,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捕捞和非法销售渔获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集中整治水域内“河上无‘三无’渔船、水中无违规网具”,探索建立涉渔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全力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

三、主要任务

(一)集中整治区域

自小埠东橡胶坝至刘家道口拦河闸西侧全民所有的水域。

(二)集中整治时间

2019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三)集中整治内容

1.查处非法渔业捕捞活动,主要包括:使用炸鱼、电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使用绝户网、迷魂阵、地笼及其他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的。

2.查处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行为。

3.全面清理涉渔“三无”船舶(即: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

4.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阻碍、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以暴力威胁、伤害执法人员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16日前)

1.召开部署会议。组织召开由区委宣传部、罗庄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区农业农村局、区河长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盛庄、高都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部署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启动集中整治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盛庄、高都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

3.广泛宣传。有关镇街要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设置宣传标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集中整治工作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水域生态平衡的重要意义,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配合,增强全民生态保护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4.开展摸底排查。盛庄、高都两个街道要明确责任人,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实地查看、走访调查等方式,深入细致地开展摸底排查,摸清涉渔人员及有关违法违规情况,摸清“三无”渔船数量,摸准违规网具位置等,全面掌握本辖区内违法违规涉渔活动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5.督促自行清理。搞好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行清理网箱及绝户网、迷魂阵、地笼等禁用渔具,自行清理涉渔“三无”船舶。

(二)第二阶段,集中清理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坚持政府领导、分级负责、部门配合,集中力量,同步开展整治工作,形成同频共振态势,确保整治实效。

1.部门协作推进。区农业农村局和罗庄公安分局要履行牵头职责,加强协调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区农业农村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罗庄公安分局要充分发挥好各级河道警长作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为集中整抬行动保驾护航。

2.分级负责清理。区直有关部门和街道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盛庄、高都两个街道要负责清理辖区内“三无”渔船、违规网具等,负责清理水域延至水面的2/3处(超过河流中线)、边界上下游各100米处(边界外侧),防止出现“三不管”地带,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彻底到位;同时负责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区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3.统一集中销毁违法违规物品。清理出的违法违规物品逐一登记、集中存放,统一时间集中销毁涉案物品,并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将集中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三)第三阶段,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区里将组织人员实地查验集中整治成果,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以区政府名义进行通报表扬。同时,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结合发现的问题,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结合我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涉渔执法联动机制,明确属地河长、河道警长、街道办事处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2.建立举报电话。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39-8270665,受理群众举报,确保举报线索处理迅速,第一时间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组织开展联合巡查。除开展例行执法巡查外,结合禁渔期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开展联合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引导和督促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学法、守法,保护水产种质资源的自觉。

4.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组织区农业农村局、罗庄公安分局对整治区域内的违法违规涉渔活动情况进行暗访核查,并将暗访核查情况进行通报,将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


附:罗庄区沂河主城区段重要水域违法违规涉鱼活动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专班


罗庄区沂河主城区段重要水域违法违规涉鱼活动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专班


为加强对我区沂河主城区段违法违规涉鱼活动的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促进工作落实,现成立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专班。

总 指 挥:彭 波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总指挥:王晖青 区政府副区长

刘秀光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罗庄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赵卫华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杜 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仲启明 区水务局局长

范金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建龙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局长

王乐尚 罗庄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桂银 盛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魏 波 高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杜 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成 员:王乐尚 罗庄公安分局副局长

解党先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具体负责工作综合协调,调度工作进度,推进工作落实等任务。

二、执法清查组

组 长:范金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秦立生 罗庄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大队长

郭 鲁 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区城管局)副局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林夕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 晓 盛庄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冯 哲 高都街道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查处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市里做好执法工作。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赵卫华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密士宁 区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汤向东 区广播电视台台长

孙守龙 区政府办公室科员

负责利用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管控,建立日报制度,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送信息。

四、安全保障组

组 长:王乐尚 罗庄公安分局副局长

仲启明 区水务局局长

成 员:张连第 区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于永朋 罗庄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罗庄公安分局具体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保障,严厉惩处阻碍、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以暴力威胁、伤害执法人员的行为,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区水务局具体负责水上安全保障及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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