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发〔2018〕49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27号令)、《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14号)、《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各设区市2018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的通知》(鲁水资字〔2018〕12号)及《临沂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18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的通知》(临水资〔2018〕1号)要求,结合近年来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完成情况,经研究,制定罗庄区2018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控制目标。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