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发〔2026〕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区直各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区政府编制了《罗庄区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按时高质量完成。区司法局要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罗庄区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罗庄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
附件:
罗庄区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2026年罗庄区重点城建计划(承办单位:区住建局)
2、罗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承办单位: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