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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0-000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政策解读:《罗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0-08-29
 公开日期  2020-08-29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罗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27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自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并多次实地了解基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4月9日,临沂市政府印发了《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临沂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三步走战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启动。

二、决策依据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 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2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19〕2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 〔2020〕27 号)等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文件制定。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协调联动、全民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全面提升我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四、重要举措

(一)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区级统筹机制,机关事业单位为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管理体系。明确区直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发挥党政机关带头示范作用,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方案》中明确,遵循国家、省级分类方法,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按照可回收垃圾蓝色、有害垃圾红色、厨余垃圾绿色、其他垃圾灰色的标准统一分类垃圾袋、垃圾桶站、垃圾箱房颜色,垃圾分类目录与全省统一。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社区对可回收物再细化分类。

(三)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评价、社会全面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举报热线电话,适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加强群众监督。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动员组织作用,引导单位、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生活习惯。

(四)突出激励宣传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激励机制,在街镇推行“排名榜”、“绩效榜”,鼓励通过积分兑换奖品等形式,激发群众分类投放热情。同时,突出教育前置,2020 年,实现垃圾分类进教室、进教材、进课堂,并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给予适当奖励,逐步建立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使垃圾分类真正成为全社会的“新时尚”。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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