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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19-00002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土地征收储备和供应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19-03-28
 公开日期  2019-03-28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土地征收储备和供应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9年3月25日,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土地征收储备和供应工作的通知》,为了便于各相关部门更好的理解该规定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2011年省政府颁布《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26号)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落实。通过规范征地程序、明确补偿安置标准、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等措施,有效解决了征地实施工作中的一系列难题,推进了征地依法、有序开展,切实维护了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但是,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建设用地规模持续扩大,群众诉求多元化,征地管理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群众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保障农民权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农民群众分享更多的改革红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群众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我省从征地管理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完善征地工作机制,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程序、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健全储备供应机制等措施,规范和加强全区土地征收储备和供应工作。

二、《意见》制定过程及依据

针对征地、供地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情况,2018年底,我局启动了《通知》起草工作。《意见》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吸收了我省部分市、县多年来征地工作中的成熟经验,参考了国家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果。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及重点措施

《通知》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土地征收储备和供应工作为主线,分为三个部分:严格土地征收报批流程,提高报件质量和速度;大力推进土地市场供应,保障建设项目落地;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土地征收报批流程,提高报件质量和速度。建立土地征收“项目库”制度;确定土地报批会审联动机制;做好土地征收协调配合工:

(二)大力推进土地市场供应,保障建设项目落地托清供地底子,加强部门配合;加大盘活力度。发改、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要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查清原因,找准破题的切入点,加快土地供应。对闲置低效土地,严格依照《闲置土地处理办法》有关规定,采取征缴土地闲置或无偿收回的方式依法依规处置。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街镇、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对每宗地、每个项目都要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时限,全力加快土地征收供应工作。实行阳光收储、阳光出让,对土地储备工作中违规招投标、办理虚假土地登记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依规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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