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室、管理区,社区(村),部门:
《盛庄街道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盛庄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5日
盛庄街道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进一步强化对盛庄街道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盛庄街道党委会研究同意,制定盛庄街道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进我街道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措施,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和审批管理制度;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核、管理区复核、镇级审批”的原则,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解决重大事项,推动审批规范化,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土地健康有序发展。
二、成员名单
联席会议由相关科级干部、规划建设室、农业农村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所、工作区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规划建设室为牵头部门。
总召集人:徐建龙(党工委书记)
召集人:李 鹏(党工委副书记、统战委员、政协联络室主任)
成员:冯 哲(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云峰(三级主任科员)
杨 凯(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黄新海(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孙晋安(国土资源所所长)
殷政海(规划建设室主任)
陈兆海(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孙百达(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孙秀明(盛庄工作区主任)
唐新帅(双月工作区主任)
孙富金(电厂工作区主任)
孟 磊(三岗工作区主任)
范建国(沂滨工作区主任)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参会的,由所在部门提出并向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备。相关社区(村居)书记、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列席会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室,由殷政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陈兆海、孙百达、郭文来、周玉森等同志组成,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包括现场勘察、手续审查等审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总召集人批准。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成员除常设成员单位或部门外,可根据审批管理工作需要邀请有关单位或部门列席。
(二)报告制度。会前,联席会议办公室(规划建设室)将会议相关申请审批资料数据及将拟上会研究讨论的其他材料提交到联审会议;会中,各成员单位及部门依据职责及时全面向联席会议报告相关重大事项、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等信息。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工作专班应形成会议记录向总召集人、召集人报告,同时印发各成员单位及部门。
四、审查职责分工
(一)各工作区
1.确保申请材料按要求真实、合规,完成村级初审;
2.审核拟建地块是否存在涉地纠纷,是否处理完善;
(二)农业农村办公室
1.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合规,是否经济合作社成员,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
2.涉及占用农用地建房的,审核是否有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是否属于拆旧建新类型的建房申请;
3.审核用地涉及的其他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其他根据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需要由有关单位进行审查的内容;
4.做好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工作;
(三)自然资源所
1.审核是否符合国土空间相关规划和现状;
2.审核建房用地是否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一般耕地,若占用除耕地外的其他农用地,是否完善“农转用”手续;
3.审核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是否清楚、准确,土地权属是否清楚、准确,有无争议;
(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审核建设用地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行为,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依法处理;
2.对已审批的在建房屋不定期进行巡查,对于存在一批多建、超面积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放告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五)规划建设室
1.牵头进行现场勘查,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的设计、风貌,负责施工质量、住房安全的监督管理;
2.审核建筑工匠的资质,落实“三到场”要求,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对农村建筑工匠开展统一指导培训。
各部门审查内容若有更新或增加而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总召集人批准后更新或增加。
五、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需要审议的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决策,并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事项和工作任务;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及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最大效能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提出联席会议议题,组织会议的筹备、联络和协调等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及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联席会议的决定,通报和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