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2024年,罗庄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监督,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等权威辅助读物,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全体职工重点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积极适应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单行税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税法律制度,以及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重大财政政策制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将法治建设列为财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坚持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完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凡涉及重要事项、人事安排、推优评先等都需经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规范运行为法治财政“添动力”。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在执法用法、普法释法上源头把关。一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排查问题,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三保”保障、专项债管理等多项规章制度,全流程管住财政资金、堵住制度漏洞。三是对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梳理,形成涵盖会计信息质量、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的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指导清单7项。
(二)坚持以统筹部署为法治财政“聚合力”。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多次在工作会议上聚焦财政重点工作,强化对法治宣传、财政监督、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的部署。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规范运行,明确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全体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的工作机制。督促制定《罗庄区财政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罗庄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明确法治年度计划,将责任落实到科室。
(三)坚持以深化职能为法治财政“提效力”。一是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落实《预算法》,规范预算编制流程,全面深化“零基预算”。二是加强财会监督。主动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完成远通汽车公司监督检查等专项检查,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严肃财经纪律。三是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组织人员对代理记账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重点领域,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行政检查。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对标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区财政局法治工作的不足之处也比较明显。一是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缺少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工作人员;二是财政执法队伍不强,实践经验不足,执法能力偏弱,专业化程度不高,在深入推进财会监督工作上有短板,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不充分;三是财政普法创新性不够,灵活性差,趣味性不强,内容形式不够丰富,尚需进一步丰富完善。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罗庄区财政局将强化“财为政服务、法为财保障”理念,以高水平法治财政建设服务保障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加强法治思想学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干部法治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谋划财政法治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财政监督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实现监管检查事项全覆盖。
(三)持续加强财政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入推进预算、会计、资产、政府采购等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学法活动,着力凸显财政法治特色。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罗庄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