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部门、市驻罗庄各单位、各参保企业:
现将《罗庄区“退休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罗庄区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罗庄分中心
(联系科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养老保险股)
罗庄区“退休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关于印发<临沂市“退休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函﹝2024﹞23号)文件有关精神,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以下简称“一件事”):
一、工作目标
聚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退休等其他事项,简化证明材料,共享数据信息,优化办事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将职能部门关联性强的“单个事项”集成为退休职工视角的“一件事”,实施业务流程优化再造,跨部门协同推送共享,全面提升企业办事群众和退休职工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符合在我区范围内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二)联办事项:以“一件事”高效办理为目标,将企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需要分别到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办理的养老退休、医疗保险退休、退休公积金提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户籍信息确认等多个事项,整合成退休人员视角的“一件事”,实现“一件事、一窗办、一次办”。
三、办理材料及流程
“一件事”服务分为综合受理窗口联办和线上办理两种模式。
(一)联办综合受理窗口
1、企业职工退休申请需提交材料
(1)临沂市企业职工“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退休职工档案原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社会保障卡(已激活金融和医保双账户功能)。
2、联合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子女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单页、索引页复印件;
(3)独生子女证明原件、复印件。对有特殊情况的还需要补充相关资料。
(职能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3、联合办理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提交材料:
(1)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
(2)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确认表、电子退休证明;
(3)单位公积金专管员(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
(4)社会保障卡(已激活金融账户功能)或银行卡复印件。
(职能部门: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二)联合办理流程
1、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人社部门受理企业职工“一件事”联办业务相关材料。涉及因职工档案出生时间登记有涂改或有疑点无法正确确认职工出生时间时,由公安部门通过户籍原始登记信息提供“户籍信息确认”核验。人社部门对通过“户籍信息确认”的申请人材料进行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审核,通过内部流转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退休申报、退休资格确认、养老待遇核定发放,养老金汇入退休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
2、办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人社部门办理完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将退休人员的“一件事”联办申请表、退休资格确认、退休待遇核定表、电子退休证明等相关信息推送至区医疗保障局,由医疗保障局负责核定医疗保险相应信息,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退休。
3、办理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人社部门办理完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除正常需要提供的材料外,将退休人员的“一件事”联办申请表、退休资格确认、电子退休证明等相关信息推送至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汇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4、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手续
人社部门办理完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除正常需要提供的材料外,将退休人员的“一件事”联办申请表、退休资格确认、退休待遇核定表、电子退休证明等相关信息推送送至区卫生健康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办理奖扶金申请业务。
5、办理结果告知
各联办事项办理情况,由各职能单位履行告知义务。
6、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四、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一件事”一个部门牵头、跨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按照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现将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服务事项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人社局
负责牵头编制“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各业务部门按时完成单事项的业务梳理,同时受理“一件事”,完成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及退休金发放,并且协同做好数据对接共享、材料接收流转、办理结果告知等工作。
(二)区医疗保障局
负责核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根据职工选择为其核定是否需要补缴及对应补缴金额,完成医疗保险退休,同时配合完成系统对接、测试和办理结果信息回传。
(三)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负责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材料的流转,同时配合完成后期系统对接、测试和办理结果信息回传。
(四)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扶助金申请业务的办理、材料的流转对接工作,同时配合完成系统对接、测试和办理结果信息回传。
(五)区公安局
协助完成“户籍信息确认”业务查询,确保企业职工在退休资格审核、待遇核定经办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承担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罗庄区“一件事”工作领导小组。参保职工“一件事”联办是落实“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该项工作落地落实,切实形成改革合力。
(二)优化经办服务。各相关部门要简化证明材料、优化办事流程、一表受理申请,要明确办理事项所需材料,数据信息各方互认。明确职责分工,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让职工“少跑腿”,切实为退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宣传专栏,各相关部门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系统应用信息,多渠道宣传参保职工“一件事”联办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在经办业务时要主动宣讲政策,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的良好氛围。
附件:1.罗庄区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临沂市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附件1
罗庄区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巩国江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季善杰罗庄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
张鑫 区卫生和健康局党组成员、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朱 喜 区医疗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兴群 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振涛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社保中心主任
成 员:李潇潇 罗庄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四中队中队长、一级警长
伏传峰区卫生和健康局计划生育协会综合室科长
金久栋区医疗保障局个人账户与关系转移科科长
胡晓燕 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刘庆龙 区人社局社保中心企业养老保险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做好沟通协调等工作。
附件2
临沂市罗庄区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单位编号:二级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社会保障号码: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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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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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证件 类型 |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
有效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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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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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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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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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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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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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女干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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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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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退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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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军转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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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所属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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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所属社区/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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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类别 |
正常退休 |
[]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档案记载从事特殊工种 |
因病提前退休 |
[]劳动能力鉴定文号,鉴定时间 |
退职 |
[]劳动能力鉴定文号,鉴定时间 |
工 作 经 历 |
起始年月 |
终止年月 |
单位名称 |
岗位 |
特殊工作经历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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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填写社保卡信息 |
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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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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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职工及时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和医保账户功能。 |
参保单位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