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公罗发〔2023〕54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实施企业(项目)警长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
2023年8月30日
关于实施企业(项目)警长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推进会、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对全区企业(项目)服务保障力度,现就实施企业(项目)警长制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党委有号召、公安有作为”,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凝心聚力,实干争先,依法有效保护全区重点企业(项目)在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公平透明、平稳有序的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富强精美现代化新罗庄”贡献公安力量。
二、工作目标
坚持“企业(项目)建设到哪里,警务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建设工作推进到哪个环节,安保措施就跟进落实到哪个环节”的原则,建立企业(项目)警长制,落实包保责任,建立工作档案,着重解决企业(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治安、交通等领域的难点问题,优化发展环境,为企业(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确保企业(项目)顺利实施,实现“出事少、秩序好、企业(项目)安定”的工作目标,切实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安“贡献率”。
三、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振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庆珏任常务副组长,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魏少辉任执行组长,分局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项目)警长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任郭宁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服务工作。
四、工作职责
全区3个省级重大项目、19个市级重大项目、584个“四上”企业(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和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企业;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建立由分工局领导、辖区派出所所长和责任民警包保的“一企业(项目)一警长”。企业(项目)数量多的,一名民警可同时担任多个企业(项目)的警长。条件允许的,在项目工地和企业内部设置“企业(项目)警长”办公室。企业(项目)警长要在项目建设现场和企业内部显著位置设置“警企联系牌”,并向企业(项目)职工发放警民联系卡,切实当好联络员、安全员、服务员、法制宣传员,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重要时段、敏感节点每周一次)深入企业(项目),开展走访服务、风险隐患、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整改等工作;包保局机关单位每两个月至少一次深入项目(企业),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包保局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企业(项目),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办公等方式,及时解决企业(项目)急难愁盼的困难和问题。
指挥中心负责制定分局“企业(项目)警长制”实施方案,统筹全区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发展服务保障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部署联动共治,会商解决在推进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中的疑难重大复杂问题。建立涉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发展警情快速响应机制,对涉重点企业(项目)警情快速接警派警、高效应对,提升首接处置能力。
法制大队负责为派出所、警种部门侦办涉重点企业(项目)案件提供法制保障。
刑侦大队按照案件管辖分工,负责涉重点企业(项目)重大刑事案件的快侦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侵害重点企业(项目)的涉黑恶案件。
治安大队负责涉重点企业(项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治安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等工作。开展户政、出入境等业务进企业(项目)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必要时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容缺受理、快速办理。
经侦大队负责严厉打击涉重点企业(项目)的各类经济犯罪,及时为企业(项目)挽回经济损失。定期深入企业(项目)开展经济犯罪方面的法制讲座,提高企业(项目)负责人及员工学法、懂法、守法意识,提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交警大队负责指导重点企业(项目)加强车辆和驾驶员教育,定期对重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常性深入企业(项目)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企业(项目)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按照规定为企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保证优先通行。开展“车驾管”业务进企业(项目)活动,最大限度服务企业(项目)发展。
网安大队负责加强网络巡查,及时发现涉重点企业(项目)负面舆情,在及时封堵删除的基础上落地查人,对恶意造谣、污蔑、诋毁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发展的违法行为快速处置,交由辖区派出所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维护重点企业(项目)的良好形象。
食药环侦大队负责深化与行政部门信息共享,广泛收集本地规模化养殖场屠宰企业、大型食药生产企业、集中供餐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矿产开采企业等行业基础信息、行政处罚情况,按照“一企一档、一企一策”要求,融入食药环侦数据库,为打防涉企犯罪提供信息支撑。组织人员进市场、访企业、入商场、下社区,通过现场讲解、展示假冒商品等形式,提升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增强全社会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固化“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治理工作模式,做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严打涉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禁毒大队负责提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服务零距离”等活动,促进企业(项目)员工形成知法、懂法、用法的工作氛围,预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失,促进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助力易制毒企业经营发展。
各派出所负责梳理上报本辖区在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名单,按照“一企业(项目)一警长”的要求派驻民警担任企业(项目)警长,主动落实重点企业(项目)定期走访、座谈机制,靶向解决制约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的各类现实难题。牵头涉重点企业(项目)风险隐患、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工作。落实企业(项目)周边常态化巡逻防控及内部安全防范指导,督促企业(项目)方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力度。对涉及重点企业(项目)的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快速查处。加强涉黑恶和影响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犯罪案件线索的排查收集力度,与警种部门联动协作,做好重大刑事案件侦办的配合,及时挽回重点企业(项目)的影响和损失,共同维护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重点企业(项目)周边秩序维护。各派出所要强化秩序维护的主责意识,科学部署警力,强化重点企业(项目)周边治安巡逻防范,维护企业(项目)治安秩序,适时开展企业(项目)周边治安乱点和隐患整治,着力净化企业(项目)周边环境。企业(项目)警长要主动作为,深入企业(项目)指导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力量建设,督促完善物防、技防措施,提升自身防范能力。指导制定“防盗抢、防破坏、防事故、防暴恐袭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二)主动防范化解影响重大企业(项目)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企业(项目)警长”要经常深入重点企业(项目)开展实地调研走访,与企业(项目)方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梳理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派出所要按照“一企业(项目)一方案”的原则,每月至少开展一轮全覆盖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大排查。重点围绕企业(项目)立项、落地、开工、生产等环节,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资关系、地企矛盾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可能引发的敏感案事件,开展全面摸排梳理,及时向市局报送,向党委政府报告,向职能部门通报。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持续开展好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的调处化解,对账销号,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企业(项目)良好形象。强化与应急、环保、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围绕安全生产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尤其是针对化工企业(项目),加强对易制爆、易制毒、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防抢、防盗环节的监管,督促指导企业(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配强专兼职消防员,配齐消防安全设施,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三)优化服务助力重点企业(项目)发展。“企业(项目)警长”要牢记宗旨意识,树牢“服务企业(项目)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建立企业(项目)职工微信群,收集了解企业(项目)职工所需所盼,每天向企业(项目)员工推送防抢、防盗、防诈骗预警防范提示,提升员工防范意识。持续推进防范侵企犯罪宣传教育,开展送法进项目、进车间、进工地等活动,及时为项目经营、建设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服务,提升企业预防内部职务犯罪、防控外部经济犯罪侵害的能力。对省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防范宣传做到“三个100%”,即针对项目员工特别是高管人员冒充司法人员进行诈骗的宣传防范100%,针对企业财务人员冒充企业老板进行诈骗的宣传防范100%,针对企业务工人员进行网购、网贷诈骗的宣传防范100%,不断提高重大项目企业和员工的识骗防骗能力。适应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的需要,建立完善重点企业(项目)随访制,及时了解员工在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公安业务办理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开展上门服务、捎带服务、容缺办理,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对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公安行政审批的,做到快受理、快审批、严监管,切实为企业(项目)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四)严打涉及重点企业(项目)建设的各类突出违法犯罪。“企业(项目)警长”要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加大涉及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建筑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恶线索收集力度。加强对借征地、拆迁、补偿等名义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妨碍项目落地、阻挠工程建设、影响企业发展等违法犯罪线索的排查,配合刑侦、治安等业务警种依法开展严厉打击。健全与住建、自然资源、人社、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线索移交机制,依法保护重点企业(项目)的合法权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行“企业(项目)警长”制度是分局党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落实“企业(项目)警长”作为创优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当成检验公安工作成效的“试金石”,坚持“一把手”亲自负责,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切实为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夯实工作责任。企业(项目)警长要主动上门为项目、企业服务,诚恳征求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但每月1日至20日企业宁静日,禁止入企,入企需报备。按照“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原则,严厉打击干扰、破坏项目建设、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快侦快破,及时追赃挽损。对企业(项目)的报案、求助,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予以接待办理。要拓宽警企共建外延,以“我为发展优环境、我为项目送服务、我为企业减负担、我为基层解难题、我为党旗添光彩”行动为载体,主动向企业学习党建、内部管理等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水平。
(三)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跟踪督导,全面掌握推进工作落实情况。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企业(项目)警长于每月28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随时汇报。企业(项目)包保中取得的重大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及时总结经验,提炼做法,推进包保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公众号等媒体资源优势,广泛进行社会宣传,及时报道包保企业(项目)建设效果,宣传公安机关服务发展大局、维护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的决心,形成强大的舆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