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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0/2022-00000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应急管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工矿商贸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3-02
 公开日期  2021-03-05  发布机构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文号  罗应急发〔2021〕13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罗庄区应急管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工矿商贸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罗应急发〔2021〕13号


各街(镇)应急办:

近期,山东招远、吉林等地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均涉及动火、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结合我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现状,各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工复产,设备检维修、工艺技术改造较多,特殊作业管理薄弱,为保障我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平稳有序,就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以下要求:

一、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11号)、《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完善现场作业负责人、监护防护人员、作业人员职责,强化作业风险管控,严格作业票证管理,坚决杜绝违章违规作业行为。

二、抓好危险作业审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的审批制度并严格落实。危险作业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环节,根源在于危险作业属于非常规作业,危险因素辨识不全,施工人员对工艺上下游不了解,企业沟通管理不够,造成危险作业风险积累。各企业要真正认识到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初衷,实事求是的根据企业实际制定针对自身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做到危险因素辨识全面、风险管控措施到位,保障自身安全生产。

三、落实关键环节管理。动火作业管理做到“三明确一加强”,即:明确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域范围;明确动火作业分级的具体标准要求;明确动火分级作业许可票证审批部门和责任人,杜绝擅自或随意动火行为,凡是未经动火作业审批或动火作业票证失效的,一律不得实施作业;加强动火作业器具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有限空间作业前做到“四明确”,即:明确风险辨识;明确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明确防护措施和防护人员责任;明确作业条件分析,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合格后再作业”要求。其他特殊作业严格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进行。

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前必须制定方案,强化风险分析辨识,细化实化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依规检测检验并完整记录,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确保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到位。涉及一级、特殊动火作业的,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必须到现场监督作业,监督检查作业准备、应急处置情况,必要时可请消防队到现场监护。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多种交叉作业的,严格落实各项票证管理,防护措施要加严加密。

五、加大作业培训保障。依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扎实开展作业人员技术培训和风险辨识,大力抓好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大投入,配齐配全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应急救援器材,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强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六、实行作业备案管理。规模以上企业及规模以下企业中的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及工艺技术改造的,作业前需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备;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向所在街镇报备。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要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以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规范管理特殊作业。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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