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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我局对罗庄区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公司进行实地核查时,发现其中963家公司(具体名单:附件1)未在登记注册的住所从事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上述963家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前,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住所变更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名单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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