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
编辑:罗庄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8-09-10    点击:[]

2018年7月,我局对罗庄区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公司进行实地核查时,发现其中963家公司(具体名单:附件1)未在登记注册的住所从事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上述963家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前,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住所变更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名单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