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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理顺农业农村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有关要求,结合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山东省农业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农业农村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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