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第二批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通知
编辑:罗庄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5-08-01    点击:[]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临建发〔2024〕3号)和《2025年临沂市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报名公告》等相关规定,前期已完成报名、审核及摇号(符合选房资格人员摇号结果已于2025年7月25日公示)等流程,现定于8月7日组织人才公寓选房。具体选房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房地点

  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位于罗庄区双月园北路与湖东路交汇处)。

二、选房人员

  申请本批次人才公寓,符合选房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到达选房现场的人员。本次符合人才公寓选房资格的人员9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8人、本科生76人。选房人可根据本批次人才公寓分配数量及摇号结果,自愿到选房地点参加选房。

三、时间安排

  8月7日(周四)上午10:00开始选房,选完为止。

四、选房规则

  1、按照高层次人才(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级技师)依次选房,选完为止。同一人才层次,按照摇号排序选房。

  2、选房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选房地点集合,参加选房。选房人员未按时到场选房的,工作人员有权安排该序号后的人员选房,该选房人员可以排在本人 才类别最后选房;错过本人才类别选房的,可以安排在下一个人才类别最后选房;仍错过选房的,安排在本科人才类别的最后选房。

  3、选房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时,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人才公寓选房为实名制,选房人不得互相调换选房顺序;选房确认后,选房人信息即与所选房源信息匹配,不能擅自更改及调换房源。

  5、选房人放弃选房的,选房成功后未签字确认的,选房结果公示期满后7日内未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人才公寓租赁服务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人才公寓选房权,可以继续申请租赁其他批次的人才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后,提前退租的,自退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租赁人才公寓。

五、看房安排

  8月3日-5日(9:00-11:00,14:30-17:00),骏怡人才公寓(通达南路与双月湖路交汇处路西)开放,选房人可实地参观。

咨询电话:0539-8271088,王经理17662999286(8:30-11:30,14:00-17:00)

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