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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相关材料,确认临沂普雷眼镜经营店等登记注册的35家市场主体(明细见附件)住所为虚假地址。
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决定:
撤销临沂普雷眼镜经营店等35家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同时声明临沂普雷眼镜经营店等35家市场主体设立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附件:撤销35家市场主体明细
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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