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冒用身份信息、住所虚假等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46号)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对多家市场主体(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排查工作,在现场排查中发现292家市场主体存在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资格行为。
我局根据罗庄区市场监管局调查结果及撤销建议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做出撤销罗庄区同创技术服务工作室等292家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的决定。
以上292家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正副本同时作废。
附件:撤销罗庄区同创技术服务工作室等292家市场主体名单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