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关于建议注销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函》,山东淼之物流有限公司、殷自强(个体经营)2家经营业户未在期限内提出延续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经营业户经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责令限期整改后仍未提出延续。经研究决定,注销山东淼之物流有限公司、殷自强(个体经营)2家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注销明细表)。
现予以公告。
附件:注销明细表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2月11日
附件:注销明细表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许可证字号 |
许可有效期 |
车辆数 |
1 |
山东淼之物流有限公司 |
临371301291073 |
2024-12-24 |
0 |
2 |
殷自强 |
临371301291065 |
2024-12-2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