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沂游源运输有限公司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告
编辑:罗庄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3-02-21    点击:[]

临沂游源运输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注册地查无此公司,法人电话一直未接通,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罗人社认[2023]第34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告内容如下:

申请人:陈建民,男,1971年9月2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422**********4611,汉族,住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祁县镇单寨村后陈组41号。

陈建民于2022年2月8日向本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因缺少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和劳动关系,陈建民于2022年12月2日补齐,我局于2022年12月5日受理,并向申请人申请的用人单位临沂游源运输有限公司邮寄送达了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临沂游源运输有限公司收到文书10日内未向本局提交任何举证材料。

根据相关证据材料本局确认:陈建民系临沂游源运输有限公司的职工,2021年8月31日下午4点左右,陈建民被公司法定代表人梁龙桃安排到临沂市河东区勇涛消防器材厂装货,在盖篷布时不慎从车上跌落地面,导致陈建民受伤,伤后老板将其送至汤庄卫生院治疗,后转至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治疗,诊断为:左侧跟骨骨折。依据上述事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陈建民上述受伤认定为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罗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认定工伤决定书详见附件

临沂市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