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现状跟踪检测公示
编辑:罗庄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2022-11-10    点击:[]

单位名称:罗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根据《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以《生物医药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基础,制定2022年度相关园区跟踪监测报告,并于2022年9月至10月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土壤等开展跟踪监测,现将相关跟踪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产业区环境空气质量跟踪检测选取1#园区内、2#陈武庄村等2个监测点位,跟踪监测项目为VOCs(单列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6项,于2022年09月25日至10月01日对1#园区内、2#陈武庄村连续监测7天。跟踪监测期间,氯化氢、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中附录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VOCs(单列甲苯、二甲苯)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详解中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的1/2。

产业区地表水环境跟踪监测选取1#罗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交汇处上游500m、2#罗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和3#罗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500m三个监测点位,跟踪监测项目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总镍、全盐量、悬浮物、苯、二甲苯、甲醇、硫酸盐、氯化物、总钴等;同时测量河宽、河深、流速、水温等水文参数,于2022年09月29日至09月30日连续监测2天,上午下午各取样一次。跟踪监测期间,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总镍、全盐量、悬浮物、苯、二甲苯、甲醇、硫酸盐、氯化物、总钴共32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

产业区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选取园区内1#园区内、2#柳庄后村、3#山东志强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4#大槐树村、5#前官战湖村、6#窑北头东村和7#陈岭村共七个跟踪监测点位,跟踪监测项目主要包括pH、氨氮、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挥发性酚类、氰化物、锌、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镉、铁、锰、镍、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K+(钾)、Na+(钠)、Ca2+(钙)、Mg2+(镁)、CO32-(碳酸根)、HCO3-(碳酸氢根)、Cl-、SO42-、氟化物、苯、甲苯、二甲苯、总钴等共35项,于2022年10月01日进行跟踪监测,监测一天。跟踪监测期间,亚硝酸盐(以N计)、挥发性酚类、氰化物、锌、砷、汞、铬(六价)、铅、镉、铁、锰、镍、苯、甲苯、二甲苯、总钴等16项未检出;K+(钾)、Ca2+(钙)、Mg2+(镁)、CO32-(碳酸根)、HCO3-(碳酸氢根)等5项无评价标准,仅保留本底值;pH、氨氮、硝酸盐(以N计)、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Na+(钠)、Cl-、SO42-、氟化物等14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产业区声环境跟踪监测选取产业区边界及周边噪声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于2022年09月26日监测1天,分别在昼间(06:00~22:00)和夜间(22:00~次日06:00)各监测一次。生物医药产业园边界及周边噪声敏感点位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区标准。

产业区土壤环境跟踪监测选取园区内1#园区内南部空地、2#园区内东南部空地、3#园区内东北义和庄、4#园区内西北部空地、5#园区内中间北部空地、6#园区内中间南部空地等6个工业用地或建设用地,以及9#园区外主导风向下风向陈武庄村、产业区外测7#园区内中部一般农田、8#园区外南部一般农田3个农用地进行跟踪监测,建设用地监测48项因子,农用地监测16项因子,于2022年09月23日至09月27日完成地面土壤采样。跟踪监测期间,产业区内建设用地土壤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农用地土壤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其他用地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