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区跟踪监测报告公示
编辑:罗庄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2022-11-10    点击:[]

罗庄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区跟踪监测报告


单位名称:罗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根据《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以《罗庄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基础,制定2022年度相关园区跟踪监测报告,并于2022年5月至8月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土壤等开展跟踪监测,现将相关跟踪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产业区环境空气质量跟踪检测选取美华金地嘉园、盘龙庄村、朱陈东南村、产业区中心、焦庄社区等5个监测点位,跟踪监测项目为VOCs、非甲烷总烃、氯化氢、乙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7项,于2022年5月8日至5月14日对产业区中心、焦庄社区连续监测7天,于2022年7月28日至8月3日对美华金地嘉园、蟠龙庄村、朱陈东南村连续监测7天。跟踪监测期间,氨、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VOCs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详解中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的1/2。

产业区地表水环境跟踪监测选取临沂核瑞环保有限公司排污口上游500m、下游500m两个监测点位,跟踪监测项目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NH3-N、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总镍、全盐量、SS、苯、甲苯、二甲苯等,于2022年5月9日至5月10日连续监测2天,上午下午各取样一次。跟踪监测期间,苯、甲苯、二甲苯(邻间对)、砷、铅、阴离子表面活性、铬(六价)、镉、铜、镍、氰化物、石油类、硫化物、硒、甲醛等15项监测因子未检出,pH值、溶解氧、COD、汞、锌、粪大肠菌群数、悬浮物、氨氮、全盐量、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总磷、总氮、高锰酸钾指数、挥发酚、BOD5共17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Ⅴ类标准要求。

产业区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选取园区内朱陈北社区、园区内一点共两个跟踪监测点位,跟踪监测项目主要包括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铜、锌、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镉、铬(六价)、铅、K+、Na+、Ca2+、Mg2+、CO32-、HCO3-、Cl-、SO42-、苯、甲苯、二甲苯等共34项,于2022年5月11日进行跟踪监测,监测一天。跟踪监测期间,铜、氰化物、苯、甲苯、二甲苯、硫化物、铬(六价)、阴离子表面活性、铅、镉等10项未检出;镁、钾、钙、碳酸根、碳酸氢根、总大肠菌群数、菌群总数等7项无评价标准,仅保留本底值;pH、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氟化物、总硬度、铁、锰、锌、汞、砷、溶解性总固体、钠、硫酸盐、耗氧量、氯化物等17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产业区声环境跟踪监测选取产业区边界及周边噪声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于2022年5月14日监测1天,分别在昼间(06:00~22:00)和夜间(22:00~次日06:00)各监测一次。罗庄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区边界及周边噪声敏感点位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产业区土壤环境跟踪监测选取园区内山东罗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区东侧厂房、产业区西侧批发厂房、临沂核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区西北区内、产业区内朱陈东南村等5个工业用地或建设用地,以及产业区下风向焦庄社区西农田、产业区外测风向东侧农田2个农用地进行跟踪监测,建设用地监测45项因子,农用地监测9项因子,于2022年5月9日至5月10日完成地面土壤采样。跟踪监测期间,产业区内建设用地土壤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农用地土壤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其他用地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