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罗审服撤字〔2022〕第7号
罗庄同城优选网络科技工作室等3户个体工商户:
根据罗庄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市场主体虚假登记集中清理整治活动通知》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街镇办事处对辖区市场主体(经营场所)及时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现场排查工作。
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已发现罗庄同城优选网络科技工作室等3户个体工商户(名单详见附件)不遵守《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承诺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五十三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等有关法律规定,构成“申请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违法行为,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资格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和市场交易安全,属于较重违法情形,依法应予从重处理。我局决定:
依法撤销罗庄同城优选网络科技工作室等3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名单详见附件。同时声明罗庄同城优选网络科技工作室等3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向罗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