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血汗钱·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开信
编辑:罗庄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2-06-06    点击:[]

近年来,不法分子在非法集资上的花样不断翻新、骗术持续升级,以健康养老、虚拟货币、免费旅游等为名新型集资骗局不断显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市场零售、财富管理(中介)等领域风险相对高发。针对当前非法集资高发多发、人民群众深受其害的情况,我们郑重提醒广大群众仔细辨别、谨慎投资,珍惜血汗钱,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一、非法集资的高发领域

(一)养老机构:1、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康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体投资。2、以销售保健、医疗产品名义,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免费发放米、面、油、鸡蛋等小礼品等方式骗取信任,吸引投资。

(二)民间投融资、担保等机构:1、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2、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中介或担保等服务,利用所谓“国企”背景或者所谓“金字”招牌,骗取群众信任非法集资。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虚拟货币平台:1、以互助、慈善等为噱头、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向群众非法集资。2、极具煽动性的宣传语,如“数字货币的结算中心”“世界第一金矿”“捡钱的时代”等营造一种投资即暴富的幻象,向群众非法集资。

(四)小额贷款机构:1、以借款形式吸收群众资金,并承诺支付比银行存款利息要高得多的利息,非法吸取公众资金。2、与担保公司或基金公司合作,变相代理出售理财产品,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五)房地产行业:1、未经批准,将整栋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2、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时还“一房多卖”诈骗资金。

(六)私募基金、非法荐股、股权众筹等机构: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基金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向群众非法集资。

(七)各类交易场所:以炒邮票、炒现货为名、开设网络交易平台,宣称“只赚不赔”吸引群众注册成为会员完成交易,实施非法集资。

(八)“消费返利”平台:打着“创业”“创新”“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出钱”的旗号,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非法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

(九)农民专业合作社:以高额利息回报,押钱领取农资、高价收购农产品、合作经营农、林、渔、畜项目等多种手段,在多个农村设立“分社长”,诱使广大农民“入社”非法集资。

二、非法集资四种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如有群众参与此类活动或发现线索,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  

罗庄区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