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执行到规划末期,剩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重不足,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0〕9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的补充通知》(鲁自然资发〔2021〕15号)的要求,编制了《临沂市罗庄区“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为了保障罗庄区的民生工程和省重大项目用地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现发布拟进行规划修改地块公告:
一、拟调整规划地块基本情况、用途
拟进行规划修改地块共2个,主要包括临沂新科医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智慧养老中心项目,面积15.5363公顷。通达南路取直工程,面积1.0259公顷。
用途:主要用于省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
二、规划修改情况
本次临沂市罗庄区“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涉及项目地块共2个,面积16.5622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情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情况,共2个地块,面积16.5622公顷,分别为临沂新科医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智慧养老中心项目、通达南路取直工程。
2、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
临沂市罗庄区“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经上级批复后,将再次进行公告,本方案批复不代表征地农转用批复,可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下一步将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全部地块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范围。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拟于2022年6月将《临沂市罗庄区“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查批复,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在规划修改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方案涉及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临沂市罗庄区“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的上报和批复。
特此公告。
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