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等有关规定,经对我区第四批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信息变更的医药机构进行综合评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对我区符合条件的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信息变更的医药机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5个工作日)。
如对拟新增、变更信息定点医药机构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罗庄区医疗保障局实名反映或举报,举报电话:0539-8243718。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对符合定点条件的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纳入协议管理。
附:1、罗庄区2021年第四季度拟新增定点类型医疗机构名单
2、罗庄区2021年第四季度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临沂市罗庄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