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临沂永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63家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
编辑:罗庄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1-12-06    点击:[]

临罗审服撤字〔2021〕第9号

临沂永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63家企业:

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罗庄分局《关于建议撤销普通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的函》,临沂永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63 家运输企业,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承诺期限内未配备经营车辆。

你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70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36条、《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30 条等有关法律规定,企业现已不具备经营资格,我局决定:依法撤销临沂永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63家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撤销及注销许可企业名单)。

同时声明以下63家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向罗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