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已对下列被处罚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被处罚人 |
驾驶证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书时间 |
1 |
王德才 |
3713221993****7537 |
醉酒驾车,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 |
3713112900321720 |
2020.12.25 |
2 |
朱海军 |
3713241985****2850 |
醉酒驾车,无证驾驶 |
3713112900321730 |
2020.12.25 |
3 |
王学峰 |
3728221977****8836 |
醉酒驾车,无证驾驶 |
3713112900321590 |
2020.12.24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违法办理办公室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送达后的六十日内依法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
2021年1月28日
地址:罗庄区盛庄街道湖北路中段罗庄交警大队
联系电话:0539-834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