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编辑:罗庄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1-21    点击:[]

临沂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已由省财政厅下发到我区,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关事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年45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及补发有关事项的通知》(临财会〔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通过罗庄区报名点参加山东省组织的国家统一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全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发放机构

在罗庄区报名点报名参加2020年度考试合格获得的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由罗庄区财政局发放。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证书,尚未领取的,继续由人社部门发放。

三、证书发放

1、发放方式。根据省财政厅证书发放工作安排,采取邮寄、现场领取两种方式进行证书发放。

(一)、现场领取,领取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领,需携带代领人及被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按疫情防控的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选择现场领取人员请先致电7086628进行预约。

企事业单位报考通过人员可以以单位为主体统一领取。

(二)邮寄领取,请登陆“临沂财会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办理入口-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服务,邮费采取到付方式,收件人签字,收件人支付。

请考生认真填写地址、姓名与联系电话,保证信息通畅。

(三)发放时间。选择邮寄方式的,证书通过审核后寄出;现场领取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至3月1日(工作日)。

2、证书销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四、现场发放地点

罗庄区湖东二路与教育巷交汇处财税大厦13楼会计科

联系电话:7086628

临沂市罗庄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