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2日20时26分许,冯晓波(身份证号3713121985****6959),在罗庄区宝泉路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我大队拟对冯晓波罚款1250元,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因冯晓波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冯晓波可以向我大队提出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