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公告
编辑:罗庄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9-04-29    点击:[]

2019年4月26日,我局对罗庄区盛庄街道文创园进行实地核查时发现,山东扬鲁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国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天波食府餐饮有限公司、临沂企易鸿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临沂鑫叶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在登记注册的住所从事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上述五家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前,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住所变更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公告。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