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罗庄何常利口腔诊所暂缓校验的决定
编辑:罗庄区政务大厅    发布日期:2019-03-28    点击:[]

罗庄何常利口腔诊所:

你诊所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该诊所年度校验的申请资料。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程序,我局现场勘查科及文教卫事务科对你单位进行了校验核查。发现你诊所存在注册医师何常利及护士长期不在岗的问题,违反了《诊所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10〕75号)中口腔诊所人员要求“(一)医师: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2.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你诊所暂缓校验3个月的决定,日期从2019年03月28日至2019年06月28日。暂缓校验期间,你诊所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须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达到医疗机构校验要求。

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你诊所应当向我局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我局再次校验。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或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未再次提出校验申请的,我局将注销你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如不服本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