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编辑:罗庄区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2026-09-10    点击:[]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罗庄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罗庄区烟草专卖局对《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9月17日(星期四)9:30

二、听证会地点

罗庄区烟草专卖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对《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1.听证主持人1人、听证陈述人1人、听证记录人1人

2.卷烟零售户代表4人

3.消费者代表4人

4.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

5. 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1人、罗庄区市场监管局1人、罗庄区教体局1人、罗庄区司法局1人

6.旁听人员2人

五、有关事项

(一)罗庄区烟草专卖局将按照规定,于听证会召开前将《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当认真审阅听证材料,围绕听证事项提前做好发言准备。

(二)听证代表应当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事实、理由和依据。听证代表可以在听证会召开前向罗庄区烟草专卖局提交书面意见,也可以在听证会现场提交。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到达听证会场,履行签到手续,并服从会场安排。

(四)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按照听证主持人安排依次发言。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录音、录像,不得实施影响听证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特此公告。


罗庄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