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罗庄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罗庄区烟草专卖局对《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9月17日(星期四)9:30
二、听证会地点
罗庄区烟草专卖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对《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1.听证主持人1人、听证陈述人1人、听证记录人1人
2.卷烟零售户代表4人
3.消费者代表4人
4.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
5. 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1人、罗庄区市场监管局1人、罗庄区教体局1人、罗庄区司法局1人
6.旁听人员2人
五、有关事项
(一)罗庄区烟草专卖局将按照规定,于听证会召开前将《临沂市罗庄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当认真审阅听证材料,围绕听证事项提前做好发言准备。
(二)听证代表应当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事实、理由和依据。听证代表可以在听证会召开前向罗庄区烟草专卖局提交书面意见,也可以在听证会现场提交。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到达听证会场,履行签到手续,并服从会场安排。
(四)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按照听证主持人安排依次发言。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录音、录像,不得实施影响听证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特此公告。
罗庄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