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查询,截止2018年10月30日前已批准执业登记的各医疗机构,下列6家医疗机构因设置单位(人)因到期未提出校验申请或逾期未延续注册换取新证等情形,现依法予以注销(注销批准文号:罗卫计医销字〔2018〕第004号)。
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登记号 |
罗庄区崔社民诊所 |
罗庄区琅琊王路与金雀山路交汇处南500米路西 |
PDY72396337131117D2112 |
临沂市罗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罗庄区双月园南路111号 |
56903957537131111P9399 |
罗庄同进中西医结合医院 |
罗庄区沂堂镇泉里堡村 |
PDY72341037131117A3001 |
临沂罗庄中心医院塘崖分院 |
罗庄区高都办事处驻地 |
PDY72292837131112D2111 |
临沂市凤凰岭煤矿卫生所 |
罗庄区册山办事处黑虎墩村 |
PDY72342937131112D3001 |
罗庄区双月湖卫生院驻拘留所卫生所 |
罗庄区化武路与206国道交汇西500米 |
PDY72475537131112D300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临沂市罗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6家医疗机构注销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18年11月6日前向公示单位(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反映。
以上医疗机构经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被注销的单位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公章、财务章等上交至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文教卫事务科,逾期未上交视同作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539-7105539
联系地址及单位:罗庄区财税大厦二楼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文教卫事务科(收)
邮政编码:276017
公示日期:2018年10月31日
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