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政府常务会议举办《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专题法治讲座
编辑:罗庄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12-13    点击:[]

为进一步推动《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的贯彻实施,12月12日,罗庄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强主持召开第2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罗庄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山东合清律师事务所胡晓亮律师围绕《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作专题讲座。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讲座中,胡晓亮律师从条例出台的背景及意义、条例的框架、条例的重点内容及亮点解读等三个方面,对《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提供了很好的意见和思路。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农村法治建设领域立法,对促进全市农村法治工作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要认真履职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共包括六章四十七条,任务要求非常具体,需要各级各部门单位逐项明确推进措施和责任,确保《条例》在罗庄区尽快落地见成效。要强化督导调度确保《条例》落实落地,前期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区对《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司法等相关责任部门要对照检查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还要加强对各街镇、各有关责任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调度,确保《条例》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都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