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局作为全区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水平作为建设廉洁高效、公正透明机关的重要措施和环节,不断强化措施,丰富公开形式,形成了全员参与,争创一流阳光满意政务的强大合力。
(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促工作全面推进。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专门抓,形成了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的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在工作推进中,一是坚持工作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真实准确;坚持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二是最大化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和具有保密要求的外,凡人民群众需要了解而又能公开的政务事项和政务活动,全部公开,不留“自留地”,每年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20余项。三是注重公开实效。按照所公开事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公开时间,实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促机制建立健全。坚持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不断加强推行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成立并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时下发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做好任务分解,制定了《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文件,形成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分工明确、推进有序”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了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坚持学习培训制度,通过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等方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性,逐步把政务公开纳入制度化的轨道。
(三)不断创新丰富形式,促政务全面公开。始终坚持依法、依制创新的理念,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努力使政务公开能够紧随政府职能转变和发改工作的需要。一是最大限度满足公开需求,根据政务的不同性质和内容,采取政务公开墙、政府网站和“罗庄首发”政务号新闻媒体等多样的形式,对非涉密的事关预算决算、重大项目建设、诚信建设、减费降税、规划计划等20多项政务公开事项所涉及的信息全部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公开,同时按照时效要求,做到及时更新、补充与完善,有效地维护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要求实施。先后深入解读《罗庄区地方储备食用油管理办法》《罗庄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关于公布罗庄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试行)》《罗庄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等重大决策文件,有力促进了政策的执行落实,和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策的准确理解、规范执行,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召开听证会和政府开放日。对于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拟定,邀请社会各界参加听证会。召开了罗庄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听证会,并在政府网站和各村公告栏公开,促进了水价执行落实,群众满意率较高。同时,每年不定期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赋能聚力重大项目新突破。
(四)不断强化督导检查,促效能有力保障。认真坚持党组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做到责任主体明确,监督检查到位。一是严格责任制,每年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门会议,布置具体任务,强调工作纪律,杜绝差错隐患。对政务公开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把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10个工作线。二是建立事后监督检查制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政务公开不到位、干群评议不满意的科室和个人,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坚持以党风促政风,把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安排,并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建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来促政务公开,为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府机关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