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筑牢管道保护安全底线
编辑:罗庄区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3-04-23    点击:[]

罗庄区发展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辖区内长输油气管道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狠抓长输油气管道“一法一例”的贯彻落实,针对长输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历史遗留多、村庄改造多、道路扩宽改造多、穿越繁华地段多、河流水渠暗沟多等复杂安全环境,采取“一事一议”、“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工作法,积极开展罗庄区辖区内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管理标准化治理,着力提升全区长输油气管道保护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积极组织,协同排查

对照“一法一例”,强化对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区域重点保护。一年以来,组织街镇、村居、油气管道企业相关负责人,沿管道巡查涉及的路段、村居、厂矿企业,徒步行程近180公里,出动车辆90余次。针对违规占压、安全距离不足问题隐患,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会同街镇、村居、管道企业共同认定,采用录像固定现状,各方签字确认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精准施策,消除隐患

在排查认定事实的基础上,采用“一事一议”工作法,深入街镇、村居、厂矿企业,会同管道企业建立定期会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逐项分析问题隐患存在的具体原因,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本着立行立改、以人为本、规定范围、限定日期、精准施策的原则,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行治理。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共整治问题隐患97处,投入资金9万余元。拆除管道问题隐患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管道5米范围内的构筑物主要有:(1)罗庄区沂堂镇北沂堂村刘姓村民家的猪圈、化粪池、院墙等构筑物1处;(2)沂河路江铃4S店存放车辆的大棚1处;(3)蒙山大道建筑材料占压管道1处;(4)沂蒙路集装箱占压1处;(5)沂州路西通讯接线箱7处;(6)百花谷围墙占压1处;(7)白鹭金岸板房1处;(8)电厂路集装箱占压1处;(9)信号灯光交机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的5处;(10)信号灯占压安全距离不足10处;(11)路灯占压安全距离不足67处;(12)绿化树木占压安全距离不足1处。

三、依法依规,动态清零

在油气管道动态巡查过程中,沂河路快速化道路施工涉及的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60处电力设备施工、1处由于河道护坡损坏造成油气管道埋深不足。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组织召开协调会、现场会5次,针对电力设备施工、运维,对管道保护存在的安全隐患,综合考量先建与后建、先法与后法、历史遗留问题与当前问题、《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技术规范要求与《电力法》等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协调施工单位与胜利油田专家编制《沂河路电力设备对输油管道影响分析》(以下简称《影响分析》),并邀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设计院、胜利油田等部门专家对《影响分析》论证审查,然后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督导施工单位与油气管道企业施工、看护、验收。该路段动态巡查发现的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的60处电力设备已腾挪、迁改到位,并经日照作业区、市住建部门、施工单位三方验收合格,由第三方机构出具验收报告;1处河道护坡已按照油气管道河道跨越技术标准施工完毕。另外,青龙河两岸油气管道上方汛期埋深距离不足,现已通过三层加固恢复护坡,管道埋深已达到安全保护距离要求。

四、交叉施工,全程监管

随着城镇化发展,基础设施、能源布局整体推进,在监管油气管道安全运行时,统筹考虑油气管道第三方交叉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山东省石油天然气保护审批制度》相关规定,依据从事可能影响油气管道保护的施工审批制度,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组织油气管道企业,全程监管第三方交叉施工作业。事前,探测管道埋深距离,组织项目《专项保护方案》《应急预案》评审;事中监督交叉施工处,加强监控设备的安装启用、第三方监理、油气管道企业全程巡护;事后监督双方项目验收,并签订事后管道保护协议。第三方交叉施工备案项目5个,已经完成施工。

下一步,在夯实管道企业主体责任基础上,加强与管道企业作业区的沟通联动,会同管道企业共同探索推进管道保护措施工作,齐抓共管保障管道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