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应急局指导42家小微企业修订新《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编辑: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0-12    点击:[]

罗庄区应急局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指导企业及时修订全员安全责任清单,全力推动全区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强化部署。区应急管理局9月30日召开42家小微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修订专题培训会,积极指导小微企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会议对《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50号)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参会企业如何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行指导。

二是精准施策。小微企业规模小,人员专业化程度较低,存在安全管理不规范、责任清单不熟悉等问题,为此,区应急局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导文本,要求企业要参照文本结合企业实际,精准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建立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状况、覆盖所有岗位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要求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包括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责任清单要明确每名人员的具体职责、义务和权力,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落实。

三是严格把关。对42家规下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的修订,区应急局逐家指导并审核把关。此次集中培训,让小微企业尤其是安全生产一线的职工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广泛的动员,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严抓实。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把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必查内容,督促各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