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水务局全面完成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
编辑:罗庄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1-07-02    点击:[]

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和临沂市水利局工作部署,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罗庄区水务局在罗庄区全区范围内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罗庄区2011年《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已审批及应当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各类已建和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实施防治措施”“未开展监测”“未验先投”“未缴纳补偿费”等六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销号一处。

一、部署启动。

我们成立了罗庄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开展本级监管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并出台了《罗庄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强化了人财物保障,保证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清理排查。

2020年10月底前,根据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项目清单,结合我区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项目清单进行查缺补漏,完善项目数量和信息,并将项目在系统上进行了建设情况确认。2020年11月30日前,对罗庄区负责监管的94个生产建设项目逐一进行了排查和认定,在监督检查模块中上传存在的问题和检查意见,形成未验先投、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违法违规项目清单,建立了集中整治工作台账。

三、集中整改。

形成了 “未开展监测”“未验先投”“未缴纳补偿费”等3类违法违规行为工作台账,共有62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分别是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项目30个,未验先投项目31个,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2个。2020年12月15日前,我们已向罗庄区辖区内的生产建设单位下达了62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分别对各项目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和限期整改期限。

截至目前,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均完成了整改工作。其中,2个生产建设项目已补缴完水土保持补偿费,取得缴费凭证;31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回执;30个生产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补充了监测实施方案和监测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