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4月29日17时45分,罗庄交警大队城区四中队执勤民警在册山中学附近道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发现一辆鲁Q6***6“五菱”牌面包车行迹可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为吴某峰(女,47岁,罗庄区册山办事处小庄子村人),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其中8人为册山中学学生,且该车并未取得校车标牌,属于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
2021年4月30日,罗庄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校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吴某峰处以罚款102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