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其规范经营,按照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工作部署,依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以及地方金融组织的行业监管政策,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地方金融组织年审及分类评级工作。
地方金融组织是一个城市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乡村振兴和小微企业的重要金融力量。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行业年审和分类评级是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也是督促公司依法合规的重要手段和年度监管的重要内容,对全面、准确掌握和评价公司经营管理和监管合规状况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区共有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15家。在此次开展的年审和评级工作中,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结合地方金融组织经营情况,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省市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反馈结果以及第三方专项审计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穿透式检查,严格做好2020年度地方金融组织年审和评级工作。
从本次年审及分类评级情况看,我区15家地方金融组织均能按照《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和行业监管办法,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明确经营目标和市场定位,合规经营,防范风险,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和小微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加强业务指导,促进规范发展,努力在服务乡村振兴和小微企业中贡献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