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公车运行效率,建立高效廉洁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罗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在前期新能源公务用车改革的基础上,推行公务用车“三定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服务改革。
一是加强考核评价,推行公务用车“三定点”工作。根据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服务企业,通过区政府办向全区涉及单位公开告知“三定点”具体内容。同时各定点汽车服务企业服务期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依据招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有关规定,对定点汽车服务企业的服务价格、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等定期进行抽查和用户满意度调查,建立对定点汽车服务企业的评价考核机制。
二是公开监督举报,保证公务用车“三定点”透明公正。对定点汽车服务企业的违约行为,告知各街镇,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可通过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8246333。

三是明确违约责任,保证公务用车“三定点”改革成效。定点汽车服务企业服务期间,如有违反招投标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有关规定或承诺的,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定点资格、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罚,并通过相关部门予以公开通报。同时,也告知全区各街镇,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选择使用各入围企业,违反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以持续巩固公务用车的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