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四抓四推动”,大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编辑:罗庄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10-20    点击:[]

近日,罗庄区围绕“四抓四推动”,大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又确保行政相对人“告官见官”,扎实有效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一是抓机制,推动出庭应诉制度更全。充分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管方向的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化解施治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发了《罗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工作制度》《罗庄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第一责任人责任,理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使行政机关负责人知道牵头单位、应诉责任、如何应诉和不应诉后果等,实现行政应诉有章可循、依规运行。

二是抓关键,推动出庭应诉氛围更浓。区政府领导积极主动带头参加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应诉,2020年以来,区政府领导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为10件,出庭率100%。通过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既为全区各级各部门作出了表率,又有力推动了政府依法全面履职,营造了全区行政机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抓培训,推动出庭应诉能力更强。筹备召开了全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专题培训会,组织区政府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法规科科长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庭审现场观摩活动,定期开展新提拔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将培训制度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四是抓考核,推动出庭应诉效果更好。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列入“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督促,建立行政应诉工作月调度、季通报制度,通过加强个案监督,从严从快督促各行政机关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出庭率靠后、影响全区法治建设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有效提升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