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区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日志
编辑:罗庄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2-18    点击:[]

一、持续开展“不见面办理”

区医疗保障局持续推进“不见面办理”,确保疫情期间各项医保政策落实无阻碍。截止下午16时,电话或网上办理、查询医保业务74件(累计625件),其中办理居民报销11件、职工报销10件、生育保险4件、慢性病和转诊6件、职工及居民医保征缴41件、居民医保信息查询2件。

二、持续开展登记管理和报告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的登记管理和报告制度,方便各街镇排查疫情疑似风险点。截止下午16时,共统计区域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信息155人次(累计1739人次),并按规定上报。

三、药店监管检查成效明显

2月14日,区医保局出动工作人员4人次,检查医药机构11家。一是对49种疫情防控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现实供应情况、历史销售记录、价格浮动率等内容进行监测;二是对口罩及消杀药品配备、人员防护、发热咳嗽购药登记上报、呼吸道感冒药品供应等方面进行检查督导。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定点药店常用抗病毒药品货源比较充足,价格平稳,暂未发现超额加价情况。所查药店的消杀用品依然紧缺,仅有城鑫大药房剩1瓶75%医用酒精(500ml,9.5元)。大部分药店自身防护措施到位,坚持对进店人员体温监测,张贴疫情防控宣传资料100%,对购买退烧药和止咳药品人员登记并上报。但化武路个别药店存在对进店群众测温不规范现象,且自身防护措施不到位,防护意识不强。工作人员均现场下达了整改意见,同时要求各药店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加强对进店人员体温检测,及时发现上报可疑病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