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林业发展中心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陆生野生动物监管工作
编辑:罗庄区林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20-02-17    点击:[]

罗庄区林业发展中心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监管和疫病疫情监测,保护全区人民生命安全。

一、落实野生动物驯养场所巡护看守责任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和职责分工,自1月26日起,罗庄区林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对大型野生动物驯养经营类场所进行巡查,落实相关单位闭园闭馆情况,并对防护防控工作进行安排和指导,暂停野生动物展演活动,对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实行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情况日报告,发现疑似症状立即上报,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执法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排查40人次。

二、全面排查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情况

紧急开展罗庄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摸底调查,对驯养的种类、数量等进行统计上报;要求驯养经营企业对买卖交易种类、数量、去向、疫源疫病监测病死动物体处置情况等,建立相应的表和台账,共计摸排全区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和个人10家。

三、加强安全保障和舆论宣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日常巡查期间共发放《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疫情科普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200余份,要求驯养经营企业为从事野生动物养殖工作人员配备防护设施设备,做好驯养场所消毒工作,加强疫病防控知识教育和培训。在全区通过宣传横幅、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告知民众禁止捕杀、贩卖野生动物,拒绝食用、接触各类“野味”,防止人和动物交叉感染疫源、传播疫病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