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罗庄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打造企业安心、人民满意的“空气清新”营商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六优六制”的工作要求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企、为民、为社会服务的实际,近日,罗庄生态环境分局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对标先进,深化服务改革,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会上,学习贯彻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宣读了《罗庄生态环境分局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不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开展环境执法专项检查行动,规范环境执法程序,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环境执法“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先服务”,为企业提供环保知识、技术方面的咨询,真正做到“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二是提高案件审核质量,严格依法依规处罚。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服务发展体现在环保执法的全过程;严格依法依规处罚,规范审理程序,轻微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整改机会,以容错纠错的态度支持企业加强和规范环保管理。三是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营商竞争力。积极创建绿色标杆企业,督促指导铸造、日用瓷、建陶、铝型材行业企业升级改造;实施差异化减排,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外贸出口企业予以豁免,调整商混站、铝型材及改造完成的建陶等行业企业减排措施,严格杜绝“一刀切”;加强环保资金支持力度,完善企业治污正向激励机制,减轻企业环保治理压力;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群众的认知度、认同感。四是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作风提升”专项行动,对在营商环境建设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质量,坚持“环保为民”理念,规范权力运行,树立环保系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