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编辑: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发布日期:2020-01-15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9年度罗庄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以山东省企业环境违法违规处罚信息系统为抓手,完善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实行行业分类监管情况、行业内信用承诺、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罗庄生态环境分局采取行业分类监管,对信用评价结果良好的企业降低监督检查频次,对信用评价结果差(黄标、红标)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2019年度对信用评价结果差(黄标、红标)的企业共进行监督检查731家次。

二、开展诚信宣传。罗庄生态环境分局在“六·五”世界环境日现场宣传活动开展环境信用评价系统专项宣传,制作宣传页600份并进行现场宣讲;在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制作发布关于环境信用评价系统的网页16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开展“双公示”工作。罗庄生态环境分局对环境信用评价的相关内容全部实现了双公示一公开。

四、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罗庄生态环境分局对街道办事处环保所、重点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培训,制作课件专业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389家次。

五、开展“红黑名单”认定、管理、发布工作。根据山东省企业环境违法违规处罚信息系统的认定程序,对涉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对长期守法企业纳入《红名单》,对企业实施分级管理,并将“红黑名单”向社会公开。

六、开展联合惩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罗庄生态环境分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与发改、经信等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工作,使企业认识到信用体系建设的威力,做到守法经营不逾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