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同时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宪法法治意识,更好服务推进法治罗庄建设,按照区委统一组织和安排,12月4日上午,罗庄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人员在罗庄区迎宾大道设立宣传站,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宪法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
此次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市民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同时对现场群众的咨询给予耐心细致地解答。


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既提升了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的知晓率,又加强了宪法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为建设法治罗庄、绿色罗庄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有力推进了罗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