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促进我区高新技术的发展,激活企业创新活力,我区出台《罗庄区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在罗庄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并且当年度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和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备案批复的企业,包括期满3年重新认定的企业,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为了宣传好这项政策,提高我区企业知晓率,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创业创新的热情。区科技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确保区内企业能够知晓并积极创新,用足用好科技政策。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渠道进行宣传。在区网站发布政策及解读全文,企业只要登录浏览网页就可以看到政策。同时利用微信群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是充分利用报纸渠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好区内宣传阵地罗庄通讯进行宣传,将政策主要内容,以及如何争取运用政策进行解读,扩大宣传面,提高企业知晓率。
三是充分利用去企业对接时机宣传政策。充分利用一切去企业的时机为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及宣传。为促进企业用好政策,区科技局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到企业,向企业负责人宣传政策,通过宣传,不断提高我区企业创新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