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实现农民看病“先诊疗后付费”
日期:2011-11-23 15:29:37 点击:

  罗庄区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目标,探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与新农合结算管理新模式,优化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流程,在全区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切实有效缓解广大人民群众“诊疗难、诊疗贵”等热点难点问题。
  罗庄区坚持因院制宜,分批次、分步骤实施,首先在政府办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通过实施这一惠民利民诊疗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增进医患和谐,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价廉的医疗服务。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患者包括参加罗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及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患者。以上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医疗机构保管。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疗机构支付新农合报销费用以外的住院医疗费用,患者将个人上述应承担的费用一次性结清后,医疗机构应及时归还患者的有关证件。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的资金由新农合基金预先拨付。通过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使新农合参合农民、三无人员和病情紧急等患者的医疗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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