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建立健全“三个机制”加强消费维权工作
日期:2011-11-08 16:09:07 点击:

  罗庄区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建立以人为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三种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建立全方位消费维权工作监督机制。聘请了政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委及消费者为维权工作义务监督员,同时在各个分会开展聘请制度。义务监督员可定期不定期地对消协工作提出建议,指出工作缺点,并可自行扩大监督队伍和选择义务监督员。二是建立消费维权属地监管责任分工机制。区消费者协会与各分会签订消费维权监管责任书,各分会与网格消费维权监督员签订消费维权监管责任书。责任书明确各主体职责,实现了消费维权目标到组,责任到人,达到了无缝隙监管,确保及时发现消费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建立完善的消费维权纠纷处理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健全辖区社会“消费维权服务站”,按照“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工作程序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完善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制度,使消费维权工作按制度运行。严格按照承诺做到消费投诉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在社会上树立了消费者协会的良好形象。

首页 打印 收藏 顶部 关闭